房屋买卖可不像是普通的小商品买卖,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资金可不少,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屋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买到的房屋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后悔了可就没那么容易处理了,今天小编就来讲讲,买房后悔了怎么办?购房者是否可以选择退房呢?
买房后悔了可以选择退房吗?
虽说房子也是一种商品,但由于其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往往无法做到“7天无理由退换货”。购房者退房也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当购房者确定满足退房条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满足法定或合同退房条件,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该先找开发商协调)或者补偿满意不退了,或者协商成功。
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
1、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手续不全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特别是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3、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5、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开发商把房子抵押、或者卖给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者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