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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处处是坑 学会这些知识防掉坑!
发布于2019-02-18 分类:签约认购 来源:房天下 阅读(651)

对于买过二手房的人而言,如果用八个字来形容二手房交易的话,那么就是这八个字:冗长繁琐,处处是坑。确实,这是真正的道理,因此为了避免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少走弯路,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盘点盘点二手房交易里的那些坑,提醒!没弄明白前,千万别下笔签字。

一、口头承诺不当真,写进合同才算数

很多房地产的销售套路,就是往往会为了能够顺利促成交易而产生了。

比如,他们会对很多购房者做出很多承诺,但为了防止承诺实现而损害到自己的利益,因此很多都是口头承诺。真的发生纠纷后,中介公司就会矢口否认做过这些承诺,而往往购房者也因为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而最后往往也就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小编建议:在购房的时候,为了避免承诺无法实现,购房者就应该把所有的承诺写下来,落实在合同里。只有黑字白纸的在购房合同上写明白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真正的利益。

二、模糊居间合同义务,只拿报酬不尽义务

大部分的购房者对于所谓的的“居间义务”是不了解的,自认为了,办理过户也是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但是其实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国家合同法的条例规定,居间义务完成的标志就是双方买卖合同的签订,房屋过户属于买卖合同外的履行,因此不是居间合同里义务。

另外,也有很多的购房者都是不了解的居间合同义务这些知识的,而很多中介也会利用这点误区去动小心思,约定了居间报酬不包括网签费用和房屋过户的费用,而且还不予以解释,模糊这个概念。

这样一来,一旦房屋交易过户的时候真的发生意外了,从而导致双方未能完成时,购房者也就无法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费用了。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记得,提前让中介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居间义务,以防出现什么问题了。

三、为规避责任和风险,诱使购房者签订非官方文件

在居间合同过程中,往往就有中介公司会让购房者签订许多规避中介公司法定义务或减轻、免除中介在买卖过程中的责任或风险的文件。并且在在购房者产生疑问的时候,中介公司就会表示:上述文件就是一个公司流程,没有实际意义,不会影响买房者的权益来误导购房者。

然而,当纠纷发生后,中介公司往往会利用这些有购房者签字的文件来逃避其法律责任,而购房者实际上是很难维权的。因此,小编在此建议:在签合同前,购房者要对每一份文件或合同多加小心,有问题的条款都要提出来,不要随便就签字了,必须协商一致了再下笔签名。

四、为减少居间义务,把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合二为一

很多的中介公司为了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使自己的工作义务最少化,因此就会提供一份买卖居间合同,这就是中介公司的聪明之处了,将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合二为一,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签署了。

而这份合同的高明之处就是,自从签订了这份合同之后,从法律上讲,居间人的居间义务已经完成了,而中介公司为购房者承诺的许多义务是没有实际履行的,真的一旦发生了纠纷,购房者是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的。

因此小编建议,无论中介给予你怎样的说辞,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到底签的是居间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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